開玩笑,我只想把他扔下,狂奔著逃跑。

但我的手和腳似乎有自己的意志,完全不聽使喚,

居然扶著這個又重又高,很明顯不太算是人類的傢伙,往我家的方向走去......

 

 

 

介紹:

作者:蝴蝶 
出版社:雅書堂
出版日期:2009/08/03

 

 

對於這個題材,蝴蝶說:

 

 

「其實我對吸血鬼、殭尸這類不死生物,都有著一種深切的著迷和興趣。我一直想知道這樣威猛可怕的『非生物』為什麼沒有征服世界。尤其是吸血鬼,更不可思議。他們是這樣高度社會化、聰明優雅又血腥殘酷的夜之子民,而且從十八世紀就已經有了他們的傳說。」

所以有了這個故事的開始,《血族與我》......

 

天色非常昏暗,隱隱滾著雷。幽暗的窄巷滿地垃圾和廢棄物,舊報紙被風吹得亂飛。

忽然腳踝一緊。

我試著掙脫,像是個腳鐐般銬得死死的。

我小心翼翼的往下看,先是看到我的長裙,和握住我腳踝的男人(?)。

其實我應該尖叫或者昏倒。但驚駭超過了一定強度以後,以上兩者都辦不到。

所以我看他慢慢的把頭扭到正常位置,像個染血的破布娃娃般站起來…先是慢慢舔乾淨我不斷流血的手臂,然後把手臂搭在我肩膀上,眼睛炯炯有神的看著我。

他踉蹌了一下,用一種包著毒藥的甜腔說,「帶我去妳家。」

開玩笑,我只想把他扔下,狂奔著逃跑。但我的手和腳似乎有自己的意志,完全不聽使喚,居然扶著這個又重又高,很明顯不太算是人類的傢伙,往我家的方向走去......

 

 

 

心得:
 


超級會講故事的蝴蝶這次將故事的主角瞄準了血族,男主角羅斯是血族(※)裡的排行第一的劊子手,除了有傲視群倫的超強戰鬥力之外,他的獨特習性也是在血族絕無僅有的,就是他不像其他血族都養著一群人數可觀的後宮,他每次都只有一個愛人。

 

而女主角待霄在經歷一場讓她傷痕累累的婚姻之後,身心俱疲的像一隻蝸牛,成天都窩在紐約那棟從父親那繼承來的公寓裡,直到某次的外出,她遇到了傷痕累累的羅斯,而這場相遇也徹底改變這兩個人的人生。(突然發現女主角的名字根本就是意有所指嘛XD)
 
他們在最狼狽的時候遇見彼此,不求未來的短暫相伴,反而讓他們在彼此的陪伴中找到溫暖,於是,久而久之,老是嚷嚷待霄長得醜的羅斯卻愛上了待霄,然而羅斯與待霄之間要跨越的除了種族的問題之外,還有對愛情的不同理念。

 

羅斯雖然可以做到對待霄專一,可是因為血族與生俱來的審美觀過高以及血族社會的普遍審美觀皆高的原因,他頗羞於帶待霄出門見人,不過他也沒有亞伯的例子極端,帶出門的是漂亮寶貝,真正待若女王的卻藏於深閨不敢帶出門,可是這點讓待霄非常的不能接受,所以她逃回了台灣。

 

蝴蝶在這裡伸張的論點,其實我頗能認同,可是相反來講,羅斯的審美觀跟血族社會的價值觀都明擺在那裡,待霄一點都沒有為這份愛情做努力就又縮回自己的殼裡,在這場愛情裡,待霄始終都是處於被動的情況,如果不是羅斯的鍥而不捨,恐怕他們早就斷了這份緣分。
 
如果不是後半段待霄展現了她的智慧和愛羅斯的心,我想我會很可憐羅斯愛上這麼個如此驕傲的愛人,在後半段的故事中,羅斯追著待霄來到這個叢爾小島,原本是血族跟吸血鬼戰爭的三不管地帶,卻因為他們的戰爭逐漸呈現白熱化狀況,戰火也延燒到了台灣這片土地上。

 

不過最能引起天怒人怨的,這個故事還只是個開始,也就是個到如今都還沒填上的坑,連作者會不會填坑都是個未知數,你說這讓人怨不怨啊XD。
 
這算是蝴蝶小說中比較不灰暗的故事,待霄雖然有一段失敗的婚姻,這種痛苦不是那種擺脫不了的宿命,所以在待霄逃到紐約之後,痛苦自動就畫上句點。

 

之後遇見的愛人羅斯,雖然有時候有點番,但卻是個像隻大狗狗般的可愛戀人,加上故事場景搬來台灣後,遇上了像是何老師這種很搞笑的吸血鬼,讓待霄一掃之前鬱悶的人生,不過因為她被卷進血族跟吸血鬼的戰爭,甚至最後還被轉換成吸血鬼,所以她的人生依然是高潮迭起、驚險刺激不斷。
 
※在這個故事裡的設定,「血族」是吸血種族裡的貴族,而我們常見的「吸血鬼」反而是為他們服務的次等吸血公民。

 

 

 

 

arrow
arrow

    漫天雪舞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